县委、县政府:
2025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目标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要求,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档升级为牵引,以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推广应用为支撑,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为抓手,在组织建设、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执法监督等方面,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引领,法治公安建设根基持续夯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各支部“三会一课”的核心内容。2025年以来,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0次、开展政治轮训15批次,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4场次,部署并督导各项任务落实。全年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创新执法监督,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全面建成集办案、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实现刑事案件、重大敏感行政案件100%入中心办理,执法全流程视音频记录100%全覆盖。建立“法制员+大数据”双审核和“日分析、周总结、季度评查”机制,围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传唤调查等执法办案环节,全量开展日常巡查,重点围绕七个方面45个风险点,组织开展四轮评查,切实增强全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
(三)紧扣法治保障,显著提升执法公信力。发挥法制部门综合指导作用,会同警种部门加强对专项行动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疑难法律问题预研究工作,常态落实集体通案制度,定期就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检、法召开联席会议,让民警在应对复杂状况时“心中有数、手中有术”。2025年,共提供异地协作75件,发起委托代为执行24件,均严格执行公安部“六个一律”的规定,实现异地执法“大恶丑”事件“零发生”。
(四)聚焦顽疾整治,践行为民服务根本宗旨。2025年,组织检法会商7次,开展专题培训11次,制发工作提示41篇,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诉讼绩效,截至目前未办结案件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坚持每季度对在册的保证金、暂扣款进行“兜底翻”,确保所有款项与案件、人员一一对应。
(五)推进人才培育,全面提升全警法治素养。坚持以考促练、以考促学,围绕应知应会、现场执法标准等法律知识,先后组织开展“法制大讲堂”、法律知识抽考等培训测试活动16次,全警规范执法能力水平提升明显,2025年以来,全局共88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1名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局持续保持行政复议较好质态。
(六)深化法治宣传,推动基层法治走深走实。我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公安执法全过程,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全警大走访”等载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进农村、进机关,统筹开展交通安全、反诈骗、防火防盗、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同步推广“平安建湖”微信公众号,实现“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无缝衔接,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一是强化统筹领导。主持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公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事项,牵头解决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学法和会前学法制度,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召开法治相关专题会议4场次。三是自觉坚守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将个人及全局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述职报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当前法制部门信息化应用在智能化分析、法律适用辅助、执法风险预警等高级功能应用较少,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化潜力。
二是执法顽疾仍然时有发生。涉案财物管理方面,信息录入流转不规范、长期挂账、违规“查扣冻”等问题屡禁不止。
三是主体建设存在短板弱项。少数单位对执法主体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不能把提升执法本领作为紧迫的内在行动自觉。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固化“四项机制”,实现执法监督管理“全领域”覆盖。一要建立“定责、督责”机制,压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责任制执行落实,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做到以岗定责、以责管人。完善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清单,规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现权与责之间的精准匹配。重点突出主要领导、所队领导、法制员“三类主体”责任,确保执法工作不走样、不打折。二要建立“盯警、盯案”机制,守好源头关口。法制大队将切实加强源头执法工作全流程监督管理,牵引带动整体执法质态不断优化。深化县局法制、所队二级盯警盯案体系建设,分类细化跟盯清单,明确跟盯范围、内容、标准和责任。依托接报案中心(室)、案管中心(室)等实战载体,用好“智慧法鹰”平台、4G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系统、装备,强化办案场所外重点部位和执法活动监督巡查。三要建立“内控、内审”机制,强化全链管控。依托“智慧法鹰”平台功能,赋能法制部门“内控内审”和办案单位、民警“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异地办案协作流程,细化明确审核审批要求,从制度层面防范“远洋捕捞”式办案。
(二)落实“四化要求”,做好中心提质增效“新内涵”文章。一要加速“一体化”升级改造。对照修订后的《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标准》查找差距不足,对照创新性标准明确提优方向,逐条逐项做精、做细、做实,真正让基础性标准成为“硬约束”,让推荐性标准成为“发力点”。二要实现“智能化”监督管理。探索引进执法办案AI辅助、人员状态AR展示、安全巡检5G应用、涉案财物智能仓储等新技术,精准发现、自动提醒、及时查纠执法问题风险。加强远程办案实战应用支撑,实现中心之间及中心、所队办案区之间实时在线联通,推广应用远程审讯、辨认、示证、会见等非接触式执法服务方式,提高办案效率。三要推进“协同化”政法联动。推动“侦协办”实体运行,细化工作流程,完善议事规则,强化组织协调、监督协作、指导督促等职能落实。全面建成应用刑事速裁中心、速裁法庭,推动检法司派员常态进驻、合署办公。探索建立公检法一体化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实现资源共享、监督可视。
(三)开展“三大行动”,打牢全警执法素能“硬实力”根基。一要开展法治理念“铸魂”行动。通过举办“法制大讲堂”等专题培训班、实战练兵等多种形式,引导督促全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和权力制约观念,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定期通报违规执法典型问题,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全警严守执法底线、不越纪律红线。二要开展执法能力“提质”行动。坚持“法制周讲堂”执法培训制度,聚焦公安常用法律法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各类执法制度规定,深入开展执法实务学习培训。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持续强化新警培育、师徒结对、随岗跟班、专案历练等措施,灵活采取案例剖析、旁听庭审等方式,系好年轻民警规范执法“第一粒扣子”。三要开展法治队伍“强基”行动。坚持常态化集体通案制度,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及时就疑难复杂案件作出处理性意见。常态化开展法律测试活动,“选育管用”法治人才。加强执法信息化应用、执法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提升,培养更多既懂法制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建湖县公安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