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件解读

为做好《建湖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对《建湖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进行以下政策解读。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正确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结合2026年度省、市、县重大项目计划、近三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状况、建湖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等,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要素的客观需求,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有保有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聚焦“江淮绿心新兴制造基地,生态宜居湿地文旅城市”功能定位,构建以中心城区为主体,东部上冈镇、西部九龙口镇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县域城镇化总体布局,充分发挥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性作用和引导作用,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用地需求,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计划指标和配置

建湖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为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期为一年,即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6年度本县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为247.45公顷(3711.8亩)。其中:

1.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10.21公顷(153.1亩),占计划总量的4.1%,用于保障全县商业项目用地。

2.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44.62公顷(669.31亩),占计划总量的18%,均为商品房用地。

3.工矿用地。供应计划为104.19公顷(1562.91亩),占计划总量的42.1%。重点保障开发区、高新区和上冈产业园内工业项目用地。

4.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6.56公顷(98.38亩),占计划总量的2.7%,重点保障城北物流园项目用地。

5.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17.34公顷(260.14亩),占计划总量的7%,主要保障县城、产业园范围内的社会停车场、道路等项目建设。

6.公用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59.80公顷(896.99亩),占计划总量的24.2%,主要用于保障各类供电、供水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供应计划为4.73公顷(70.97亩),占计划总量的1.9%。主要为道路两侧及项目配套建设的绿化工程。

四、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建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紧扣构建“一体、两翼、两轴、三片”的县域空间总体格局,统筹推动城市更新,合理布局产业空间,科学完善新区配套,推动城乡空间协同优化、功能互补、设施共享。

二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化调整经营性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量,以土地供应引导合理需求,引导高品质住宅建设,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优化产业园用地布局,持续放大石油装备、农机装备等高端装备产业优势,大力推进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壮大,着力推进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培育。

三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增量,鼓励盘活存量;坚持开展项目评审,鼓励土地要素向投入高、产出高的产业倾斜;持续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全面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摸排清查,提升土地产出效益;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项目建设。

四是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坚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有序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实现全流程跟踪服务,以为企服务提标推动产业质效提升;构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为土地交易提供市场化运作平台、全方位政务服务、全流程市场监管,促进存量土地资源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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