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605/2026-00199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6-05-27
文号 建政办函〔2026〕1号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建湖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湖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建湖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做好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各起草单位应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落实工作任务,保证文件制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履行制定程序。各起草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盐城市行

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定程序。要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文件,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三是强化分级审核。对列入制定计划内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先由各起草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再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审查的,不得报送县司法局审查。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稿,县司法局将退回起草单位。县司法局启动合法性审查程序后,起草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修改完善等工作。


附件:2026年建湖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docx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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