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25年8月6号九龙口湿地采样报备 |
| 内容 | 您好,我是杭州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生王运,因课题需要,想在2025年8月6号于建湖县九龙口湿地采集土壤与水样,想知道如何获得采样批准与报备流程。我们计划于九龙口湿地鸟类集中活动区与非集中活动区分别采集四份土壤样品与水体样品(共计8份土壤、8份水样),在此之前,我向九龙口湿地询问过采样报备需要在哪报备,但该景区工作人员并未给我提供有效信息,所以麻烦到县长您这。此时发送该信箱,时间有点晚,但是依旧想麻烦县长您尽快答复一下我的问题,万分感谢。祝工作顺利! |
| 办件编号 | jhxzxx20250803163 |
| 提交时间 | 2025-08-06 00:28:12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回复日期 | 2025-08-12 11:37 | ||
| 答复内容 | 致咨询人: 关于您通过县长邮箱咨询的湿地采样报备事宜,经咨询请示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等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现行规范及管理要求,现答复如下: 一、采样人员报备流程 非涉及破坏性采样(如常规水质、土壤取样)无需向生态环境部门单独报备,但须提前向江苏省建湖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备案采样计划(含时间、点位、人员资质文件)。 二、采样人员资质要求 监测人员须持证上岗。从事湿地水土采样的个人或团队原则上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环境采样资格证书。 考虑到咨询人系在读研究生,仅需提交由所在学校或导师出具的正式授权书。该授权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授权其代表学校或导师开展指定项目的采样及检测工作; 2、声明其具备完成授权事项的专业能力; 3、导师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采样过程监督机制 采样活动必须在江苏省建湖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同时禁止进入生态保育核心区、干扰濒危物种栖息地,以确保采样全程严格遵循《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保证生态系统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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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