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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流程
内容 您好,帮亲戚咨询下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流程
办件编号 jhxzxx20260603376
提交时间 2026-06-08 11:05:47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6-06-10 19:26
答复内容

关于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问题的答复

(工单编号:jhxzxx20260603376)

李梦娟同志:你好!

       你向县长信箱来信咨询关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问题,现答复如下:

依据建政规发〔2013〕1号文件规定,住房保障申请审核流程:申请人及同住人口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申报审核表,社区对申请人及同住人口的身份信息进行采集、认证。申请公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具有县城常住户口1年以上;2、家庭收入符合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标准;3、无房(含住房和营业性用房)或现住房面积符合住房困难标准。4、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等条件。可拨打住房办住房保障科:80622335咨询相关业务。

经了解,市民属于农村户口,暂不符合我县住房保障申请中“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县城常住户口一年以上”的条件,对此,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解释说明,该市民表示理解。

特此回复。

 

办理人:祁丽丽               联系电话:80622335

单位负责人签字:许连生

分管局长签字:吴飞

 

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0日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