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建湖人民广播电台正在为您直播的舆论监督、热线直播节目《政风行风热线》。今天是县卫健委的上线时间,来到直播室接听热线,为大家服务的是县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志亮,大家可以就卫生健康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或话题与王主任进行在线交流,我们的参与热线是86272277、86221890,欢迎您的收听和参与,首先有请王主任。
王主任: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今天很荣幸参加舆论监督、热线直播节目《政风行风热线》,热忱欢迎广大听众朋友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首先,请允许我感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为我们搭建了这次与广大听众朋友交流互动的平台。同时,也借此机会,向长期关心、支持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王主任您好。目前,广大群众非常关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问题。请问新冠病毒疫苗有必要接种吗?
王主任:有必要。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人都没有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新冠病毒是易感的,感染发病后,有的人还会发展为危重症,甚至造成死亡。接种疫苗后,一方面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在人群中形成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的流行,尽快恢复我国社会经济、居民生活正常运转。
主持人:王主任您好。请问哪些人群适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注意事项有哪些?
王主任: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象重点为18-59岁新冠病毒感染的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人群,也可开展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重点要注意:1、新冠疫苗接种时若患有轻中度急性疾病,无论是否有发热症状,建议症状消退后再接种。2、对新冠疫苗成分有过敏史,不建议接种疫苗。3、对于正在或近期使用过任何其它疫苗或药物,包括非处方药,一定要在接种前告知医生,以防药物间相互作用影响接种后的免疫效果。4、接种完成后应留下观察至少30分钟再离开,观察期间或回家后出现不适,尤其是出现呼吸困难、荨麻疹、心跳加快等严重不适时,需要及时咨询医生,必要时针对性治疗。5、接种新冠疫苗部位应保持清洁,不建议当天洗澡,以防受凉引起不适或造成注射部位感染。6、理论上,接种新冠疫苗没有严格的饮食禁忌,但一般不建议饮酒,以防酒后不适,掩盖接种疫苗后出现的不良反应,贻误治疗,甚至还会对接种效果造成不良影响。
主持人:王主任您好。请问接种第一针新冠病毒疫苗后,超过56天才接种第二针,是否会导致第一针白打?超时怎么处理?
王主任: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下称《技术指南》)要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两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大于等于3周(21天),第二剂在8周(56天)内尽早完成。
根据目前的循证证据分析,推迟接种一般不影响免疫效果,如未能在程序间隔要求的时间完成两剂接种的,应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也就是说,如果你打了第一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但第二针没有按照程序按时接种,那么你只需要尽快接种第二针就可以了。
主持人:王主任您好。目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请问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主要有哪些?
王主任:目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多渠道监测。坚持人、物、环境同监测。加强发热病人、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核酸检测;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风险职业人群的定期全员核酸检测;加强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定期抽样核酸检测;加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解除隔离入境人员的社区健康监测;加强养老机构、人员密集型场所(如商场超市、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的健康监测;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环境、医疗机构及集中隔离场所相关环境定期核酸检测。二是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在重点人群、适宜人群接种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接种人群范围,降低疫情输入后的传播风险。三是加强居民自我防控。广大居民到人群聚集和密闭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一米线、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巩固人人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态势。
一、请问归国人员集中隔离观察结束回建湖后,我县对其还有哪些管控措施?
目前,我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结束后,采取的是14天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县入境人员居住地所在社区负责督促其进行14天健康监测,在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第3、7和14天免费开展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健康监测期间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密闭公共场所,避免参加教学活动;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主动向社区报告,由社区统筹落实专人专车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去年,政府很关心我们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安排我们进行了免费的健康体检。我想问一下,今年我县是否继续开展这项工作,体检项目有哪些,什么对象可以享受?
我县全民健康体检分为重点人群体检与基本人群体检,其中,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体检工作隶属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为每年的常规工作,其体检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列支。
2020年度,我县政府拨付专项经费2000万元用于针对基本人群,也就是19-64岁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以达到掌握我县各类人群健康状况,筛查相关疾病,实现“未病先防、小病早治”的目的,受到了广大居民的好评,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健康体检项目包含病史询问、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彩色B超、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胸部数字化摄影(DR)等项目。首次参加全民健康体检或从未做过血型检查的,增加血型检查项目。该项工作,今年我县将继续组织实施。
三、听说我县可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想问问,什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什么服务内容,如何才能享受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呢?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指以家庭医生团队为核心,以居民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在充分告知、自愿签约、自由选择、规范服务的原则下,由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与居民签订协议,并通过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健康责任制管理服务。
签约服务团队可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涉及家庭和个人的服务,也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合理用药、预防保健等常规服务,还可针对签约居民的个人需求,开展健康评估、转诊预约、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治未病”、远程健康监测等个性化服务,并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主体,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居民可以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将明确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居民可以通过注册“健康建湖”App进行网络签约,或直接到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现场签约,并缴纳与选择服务包相对应的费用后,便可享受协议规定的服务。签约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可退出、更换签约团队或续约。
四、最近有人到我们小区宣传说,我县水源污染比较严重,管网老化,自来水水中重金属和农药残留超标,水质达不到国家标准,家中需要安装水质净水器。我想问一下,我县的自来水水质究竟怎么样?家庭需要不需要安装净水器?
我县的自来水是合格的,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我县目前只有县城、上冈两家以地面水为水源的自来水厂,基本全覆盖我县城乡居民。
我县疾控中心每月都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日常监测,自来水监测结果每月都在中国建湖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大家都可以看到。今年以来,县疾控中心共抽取检测了76份水样,都是合格的,请不要相信传言。
净水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来决定是否安装,如果安装,购买的净水器型号应具有卫生许可批件,安装后还要根据使用说明书定期更换滤芯,未定期更换滤芯的净水器不能保证对水的净化效果。我们不建议直接饮用净化水,还是净化后再烧开更安全一些。
五、我家小孩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该如何补办?
根据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可以补发。
补发所需材料有:1、新生儿父母提出书面申请;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4、接产单位出具的接产证明,包括分娩簿和病历复印件;5、户口所在地提供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接产医院提供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存根;6、儿童户口章页复印件。办理时必须由儿童父母双方携身份证原件、带全上述材料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六、目前,我县独生子女父母有哪些主要的奖励扶助政策,怎么来办理?
我县独生子女父母分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和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等三类人员,分别享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一次性奖励政策。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年满60周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①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②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③符合江苏省生育政策规定、经批准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
奖励扶助标准:对经过县人口健康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死亡为止。
2、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女方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政策实行后申请时计算;②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③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④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⑤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扶助标准是: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的夫妻,60周岁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60周岁后按每人每月不低8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死亡为止;独生女子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60周岁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60周岁后按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到死亡或子女康复为止。
3、奖特扶对象资格确认的程序是:①本人申请;②村(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③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④县卫健委审核确认并公布。
4、我县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政策是指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其年满60周岁后或企业退休职工在其退休后至户口所在的村(居)进行申请登记、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2400元/人。
七、生育第二个子女还需要审批吗?哪些夫妻生育子女仍需要审批?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凡符合政策规定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妻,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婚育情况承诺、已出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
双方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并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具体包括三种情形:1、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为切实方便群众,提高服务效能,自今年1月起,办理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对象直接到各镇(街道、区)行政审批局办理。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请王主任再和听众朋友们说几句。
王主任:好!今天非常高兴与广大听众朋友就我县卫生健康工作进行了在线交流,但由于时间关系,可能有更多的听众朋友没有来得及或没有打进热线电话,开展相关咨询,为此,我们非常欢迎广大听众朋友来人、来电、来函到我委了解咨询,让我们有更多的机会与群众交流互动,有更多的机会直接听到群众呼声、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解疑释惑,真正让卫生健康工作融入群众生活、赢得群众参与,让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最后,再次感谢主持人,感谢听众朋友!
主持人:感谢王主任作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同时也感谢各位听众朋友的收听和参与,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王主任:听众朋友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