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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相关工作与大家进行在线...

  • 访谈嘉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仕军
  • 访谈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1:00
  • 访谈摘要:2022年5月19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仕军走进建湖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就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相关工作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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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你们好!政风热线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走进我们播音室的嘉宾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仕军同志。欢迎您,吴局!先请您跟听众朋友们打声招呼。

    [吴局]谢谢!主持人和广大听众朋友,大家好!《政风热线》栏目是畅通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广大市民之间搭建了一个很好的沟通和交流平台。借此机会,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近年来,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全面落实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变化,不断践行新发展理念,聚力自然资源保护、统筹要素保障、推进资源节约集约、促进城市品质提升等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有效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已连续9年在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中荣获综合先进奖。请您向广大听众朋友作个简要介绍。

    [吴局]好的,主持人,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优空间、护资源、促发展”工作主线,统筹协调保护和开发工作,努力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大项目保障得力。完成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编制,争取省厅流量指标5000亩,保障近期全县用地需求。土地计划使用再创新高,全年共安排使用计划5587亩,同比增长29.4%。加强土地征用全流程服务。牵头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征用全流程服务的实施意见》,组建了全流程服务领导小组,规划、用地等手续的办理周期明显缩短。在全市率先完成生态空间管控区调整,有力保障了“一体两翼”建设和全县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工。二是科学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初步形成,成功编制《双湖公园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东部地块城市设计》。在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同时积极指导上冈镇、九龙口镇、高作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配合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开展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全县村庄规划的科学编制,编制批准“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47个,总量位居全市第一,有力促进了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功能布局完善,多项规划成果在省、市获奖。三是自然资源保护体制更加立体。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县局与自然资源分局(所)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0.89万亩。出台《建湖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全县共完成合格造林面积3386亩,超额完成169%。建成绿美村庄6个;完成森林抚育面积5000亩、四旁植树40万株、新建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5万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九龙口湿地生态修复一并入选江苏省首届“最美生态修复案例”,入选数量居全省首位,被写入省厅工作报告。四是示范引领作用体现明显。在上冈树新、洋中两村率先实施全国首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先后多次被中央、省市媒体聚焦点赞,得到省委书记吴政隆批示肯定。2021年,全县申报全域整治国家级项目1个(高作),省级示范项目3个(庆丰、恒济、九龙口),项目申报数全省最多。四个项目区总面积约21.12万亩,涉及31个行政村(居),完成整治后预计新增补充耕地约303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4884亩。做优城建土地出让,大型房企万达地产集团首次进入苏北县城房地产市场,出让金收取创历史新高,土地收储资金全部拨付到账。全年完成占补平衡指标省级交易2.67亿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五是改革创新工作深入推进。出台《关于加快解决涉及群众办证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积极化解涉及群众办证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全县企事业单位补充办证工作。推进综合窗口建设,“一窗受理”取得实效。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间,开通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商品房预售、抵押预告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跨省通办”。优化项目审批环境,合并验收事项,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在市对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其中共性指标湿地城市建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分别位列第一、二,个性指标退圩还湖排名第一。

    [主持人]总的来说,在任务重、矛盾多、压力大的严峻形势下,2021年,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依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局长,我听说今年我县又成功创成了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能不能把创建的成功经验跟电波前的听众朋友们分享一下?

    [吴局]我县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秉持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保护与最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两手抓”,在严守耕地红线、生态红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质效,在保护与开发中保持动态平衡,探索出符合县域实际的节地、增效新路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十三五”期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由2015年底的42.8公顷/亿元下降至2020年底的35.1公顷/亿元,2021年底达到32.27公顷/亿元,下降率达24.6%,位居全市前列。2021年度我县再获“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称号,这是继2015、2017、2019三个年度之后,我县又一次获得这一称号。

    [主持人]好的,谢谢吴局长的介绍。下面就让我们接听听众朋友的电话,看看大家在生活中都遇到了哪些跟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的问题。大家可就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服务等方面问题,向吴局长提问。

    1.我是一名市民,在开发区看到路边工厂门口悬挂规划公示牌,请问规划公示牌有什么作用?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公示牌有两种作用,一是在规划项目审批之前,公示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相关人的利益和知情权;另一种是在建设项目审批之后,向社会公示,起到告知作用,并请社会各界监督项目实施。如果大家对项目有意见,可以拨打公示电话进行咨询和举报。

    2.我是一名企业老板,我在工业园区内有一家机械厂,想在厂区内再新建一栋厂房,请问需要提供哪些规划手续?

    答:你好,厂区内想再建一栋厂房需要提交给我局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必备材料,变更项目需写明变更理由及具体变更内容);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必备材料,报审图纸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初步设计图纸深度的要求);

    (3)其他相关部门意见(选择性材料,视情况提供相关部门是否同意项目方案的意见);

    (4)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选择性材料,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平台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5)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测绘单位信用承诺书(选择性材料,信用办信用应用要求)。

    3. 请问可以在自家的耕地上建养鸡大棚吗?

    答: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至于如何批准,目前尚未明确具体操作政策,按照要求,对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即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明确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时序和年度内落实“进出平衡”的安排,并组织实施。

    因此,如果所占耕地是永久基本农田,是不可以建设养鸡大棚的;如果所占耕地是一般耕地,应了解是否可以纳入“进出平衡”方案,可纳入的,待“进出平衡”方案批准后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备案情况上图入库后方可建设。如果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一般耕地,只需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后即可用地, 用地情况向乡镇政府备案即完善全部用地手续。

    4. 问:我是一名企业主,最近看好了一块地想办厂,请问领导能不能征地?

    答:新《土地管理法》在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方面做出了改变,第45条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界定,采取列举方式明确:因军事和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以及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形,确需征收的,才可以依法实施征收。这一规定缩小了征地范围。目前只有纳入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内工业项目才能办理土地征收,我县的成片开发方案正在申报之中,成片开发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但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5. 我父亲留给我一间商品房,现在想办理产权证,我有经公证的遗嘱等材料,经公证的遗嘱是否可以直接确定继承权的归属登记?

    答:自然人申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提交了经公证的遗嘱要求办理,遗嘱经过公证表示其满足了遗嘱的形式要件,但存在诸多不足,仍无法直接确定继承权的归属,即使经公证的遗嘱,也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不能登记,登记机关也无法判定该遗嘱是否为合法有效遗嘱。有公证遗嘱的可以简化程序办理,为合理审慎起见,但仍要按照相应审核程序进行查验,如可以采取要求申请人对遗嘱的真实有效性作承诺,以及要求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到登记机构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查验等措施,减低登记风险。

    6. 持一审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过户吗?

    答:不可以。提交一审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申请房产过户的,应当同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的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7. 我买的房子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没有到大厅办理登记手续。但卖方现在患老年痴呆,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如何办理登记?

    答: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待法院宣告卖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由其监护人作为代理人与买方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

    8. 领导你好,我单位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需要在芦沟镇双庆村建设临时材料堆放区和办公区,请问需要办理哪些临时用地手续?

    答: 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要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临时用地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信息、用地事由、土地位置、面积、使用期限、利用情况、所有权人信息、现状地类、复垦时间,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他必要的内容;

    (二)临时使用合同。临时用地申请人根据土地权属,与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三)有权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依据文件;

    (四)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由有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其中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复垦方案由市级及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论证;

    (五)土地权属材料。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材料;

    (六)勘测定界材料。包括勘测定界报告书及矢量数据(2000大地坐标系);

    (七)土地利用现状照片;

    (八)临时使用林地、湿地批准文件(零星占用林地、湿地的);

    (九)申请人信用承诺书。

    (十)其他补充材料。

    9. 我是沿河镇郑沟村的村民,去年政府在给村里的房子办理房产证,当时我不在家没有办,今年还能办吗?

    答:这位听众你好,你说的这项工作叫做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登记颁证,简称为“农房颁证”,就是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把你们房子的土地证、房产证合二为一,办一个《不动产权证书》。去年5月份县政府部署启动这项工作,今年还未办证的,请你到村委会登记,提交户主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相关建房的材料,在疫情允许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后续会到村办理,注意村里的通知。

    听众朋友们,农房颁证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事关维护和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这次集中办证不收取任何收费,请广大农民群众积极配合,后续根据村里的要求,及时提交材料,以便我局及时为你们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10. 领导,您好。我本人名下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但是属于划拨性质土地,请问想要转变成出让性质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个人住房直接办理补办出让手续的,由不动产所有权人(已结婚的则为夫妻双方)携带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及土地证)、本人身份证(已结婚的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3号窗口办理,现场填写《土地出让申请书》、签订《出让合同》后到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8、10、12号窗口缴纳出让金,出让金缴清后可在3楼变更不动产权证中相关信息。

    在这里顺便补充下,如果是买卖过程中需要办理补办出让手续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合同)》等材料,办理流程不变。同时要求买卖双方均需到达办理现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现场的可提前进行委托公证。

    [主持人]通过刚才和吴局长的交流,我们看到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上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效。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此结束了,最后,再次感谢吴局长,衷心祝愿建湖自然资源事业更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再见!

    [吴局]再次感谢《政风热线》栏目,谢谢主持人和广大听众朋友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