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5014387605J/2025-00625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5-06-06
文号 建政办发〔2025〕10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湖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
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湖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建湖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


建湖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实施细则

为有效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缺失问题,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老旧小区现状,制定建湖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以“环境改善、服务提升、机制建立、居民满意”为总目标,按照“先行试点、同步推进、共同提升、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基础上,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实现老旧小区“有清扫保洁、有维修维护、有绿化养护、有安全防范、有停车管理”的“五有”目标。2027年底前,建立规范有序的住宅小区管理模式,形成不留死角、不漏小区的物业管理全覆盖格局。

二、工作步骤

1. 全面调查摸底。各街道(镇)对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精准调查摸底,摸底内容主要包括小区的区域分布情况、房屋产权情况、面积规模情况、基础设施状况及存在问题。准确掌握每个小区特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2. 制定实施方案。各街道(镇)综合老旧小区面积、人口、分布、配套等因素,根据小区不同类型,采取“大联小、小归片、片成区”的方式划分,分类推进各类小区管理工作。一是推行市场化管理。对规模较大、封闭完善的小区,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且得到大部分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招投标模式,选聘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进行市场化物业服务。二是强化片区管理。对于街道社区托管的老旧小区、零散居住区,打破原有“楼、院”观念,将分散的零散老旧小区化零为整,以“片区”为管理范围,将整体区域内的环境秩序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停车服务、便民服务等项目“打包”整合,委托物业企业进驻管理,使其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服务成本,解决零散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管理难问题。三是推进自治管理。对规模较小,无法封闭且连片的小区,落实所属社区(村居)牵头,物业主管部门指导,组织召开业主会议,由群众推选责任心、公益心强的业主组建自管服务小组,对小区实施自主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7月底前)

3. 推动组织成立。各街道(镇)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住建部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一是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暂不能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各街道(镇)、社区(村居)组织成立由社区(村居)代表、片区民警、业主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为成员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选择物业管理模式,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70%,2026年12月底前完成100%)二是健全业主委员会。各街道(镇)按照法律法规指导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推动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委员会转化,保障小区全体业主行使合法权利。

4. 分步推进实施。各街道(镇)根据辖区内老旧小区管理现状,按照“政府有力引导、国企先期带动、社会协同治理、居民共同参与、市场管理为主”的原则,通过“党建引领+国企带动+网格治理”的方式,分类施策,破解老旧小区、零散居住区等“无市场化物业”管理难题。分三年完成国企物业、市场化物业等主体参与老旧小区、零散居住区管理,其中2025年完成30%(113个)、2026年完成50%(160个)、2027年完成20%(70个)。(完成时限:2027年12月底前)

5. 建立市场机制。积极引导业主主动承担物业服务费,逐步提升业主物业服务消费意识,用3年时间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积极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签约,实现政府托管向业主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过渡。通过3年努力,形成老旧小区从无人管理—国企管理—市场化管理/自主管理的良性进退管理机制,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多元格局。

三、工作措施

1.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街道(镇)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老旧小区开展调研工作,详细了解前期物业退出的前因后果,居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拿出切实举措,依法依规、有力有序推动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为进驻小区管理奠定基础。

2. 开展小区提质改造。各街道(镇)针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造实施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优先改造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屋面漏水、排水不畅、路灯不亮等问题,分步对技防、雨污分流及小区周边环境实施改造。改造内容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积极鼓励小区居民通过筹资、使用(补缴、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空间和公共收益等方式,参与小区改造。

3. 推动小区业主参与。鼓励小区居民走出小家、服务大家。通过社区(村居)推荐、业主自荐等方式吸纳小区退休党员、热心居民等参与小区管理。既搭建物业和居民之间的信任纽带,激发居民参与小区管理的热情,同时解决就业问题,促进小区居民增收、就业,为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4. 提高居民消费意识。采取“先尝后买”服务模式,由国企物业、市场化物业等先行开展无偿服务,让居民感受到身边居住环境变化后再缴费。一是通过物业企业进驻,切实改善小区环境,让居民感受到物业进驻带来的巨大变化,时间1个月;二是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确保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达到“质价相符”,培养居民在物业管理上的消费意识,试点收取物业服务费,时间3个月;三是不断强化宣传力度,持续提升居民消费意识,引导业主与物业企业签订合同,全面收取物业费。

5.拓宽物业服务领域。利用物业企业资源优势,根据小区居住人群结构特点,围绕“衣、食、住、行”,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同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积极开展养老、托幼、家政、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生活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的同时,提升市场竞争力。

6. 推行“质价相符”机制。依据《推进国有企业参与老旧小区及保障(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盐住建物管〔2023〕5号)明确“老旧小区及保障(安置)房小区物业综合服务不低于三级物业服务标准”,参照《建湖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建价发〔2018〕3号)三级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在0.45元/平方米·月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与进驻物业企业协商具体服务内容来确定,不得超过三级物业服务上限价格。

7. 梳理研判典型案例。公安、司法、人民法院等部门结合物业诉讼、群众投诉、“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等,系统梳理研判,分析案件问题特点,力争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化解一批”的诉源治理效果,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促进业主缴费意识,构建和谐的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同时要加强宣传与执法,将强制入轨与示范带动相结合,通过树立典型案例,以点带面促进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取得进步。

四、组织保障

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街道(镇)、各部门要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强化责任意识,通过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精心组织、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民生服务短板。

2.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实行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3. 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确保支持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住建部门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传导工作压力,激发干事动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建湖县老旧小区“五有”服务标准



附件:

建湖县老旧小区“五有”服务标准

1. 有清扫保洁。路面、绿地、明沟无明显暴露垃圾;小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制止乱张贴乱涂写行为,及时清理小区内小广告;按规定配置和摆放垃圾桶,并保持外观完好清洁;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1次;及时清理小区内的积水、积雪、积冰,满足居民的基本通行需求。

2. 有维修维护。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维护,保证安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影响居民生活、安全的,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发现小区内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跟踪问题处理情况。

3. 有绿化养护。定期清除绿化带内杂草、杂物;对擅自占用、毁坏绿化用地和绿化设施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对树木、草坪、花卉定期修剪、补植和养护;防治花草树木病虫害。

4. 有安全防范。有门卫的要建立小区保安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车辆、来人来访登记制度;无门卫的,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定期清理楼道及其他公共区域杂物,楼梯间、门厅内禁止停放非机动车、“飞线充电”,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 有停车管理。合理施划停车位,引导和提醒业主有序行驶、规范停放车辆、保持车辆同向停放,禁止侵占消防通道现象;加强小区内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施划停车线,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车棚、充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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