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湖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健全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强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显化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建湖县2023年度公示地价体系更新工作已完成。
现将更新成果(含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予以公布。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月1日。
附件:1. 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图)
2.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图)
3. 农用地基准地价(表、图)
4. 城镇建设用地标定地价(表、图)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