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宅小区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近年来,我县在物业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物业服务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业主自治意识不强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住宅小区的和谐稳定和居民的满意度。
二、制定依据
为切实提升全县物业服务水平,营造文明宜居环境,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该《实施方案》。
三、制定过程
编制过程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对反馈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合理吸纳建议,经反复修订完善,于2025年1月完成制度编制。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讨论稿)共5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府依法履职和治理创新,完善业主自治管理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规范化水平。第二部分工作目标,一是全面提升宜居安居水平,实现老旧小区、零散居住区市场化管理全覆盖;二是增强服务保障能级,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评价体系;三是彰显融合治理能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大物管”格局。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包括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高位推动落实,将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业主自治,推进社区(村居)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二是强化管理服务,建立“基层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实现县、街道(镇)、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加强执法管理,建立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设立联合执法工作站点,建立“执法线索报告移送、处置、反馈”机制。三是加强属地管理,落实街道(镇)责任,优化力量配置;发挥社区(村居)功能,建立议事协商机制;做好“接诉即办”,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四是规范行业发展,优化物业市场竞争环境,加强服务合同履约监督,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五是落实长效机制,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提高专业服务全覆盖。第四部分工作职责,针对部门之间执法边界不清的问题,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街道(镇)、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具体职责,规定了小区内违法建设、毁坏绿化、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16项禁止性行为表现,并逐项明确到具体执法部门。为破解“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不高”难题,加入了组织部门鼓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按时缴纳物业费、宣传部门定期开展物业管理普法宣传、法院及时调解审理物业纠纷案件、社区(村居)设立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等职责,维护小区缴费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形成物业服务的良性循环。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动组织领导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