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扎实推进农村低保精准实施

发布日期:2019-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时下,走进乡下村村组组,谈到低保,再也听不到百姓的叽咕声,听到的却是对低保三年专项整治成果的一片赞许。近年来,县民政局紧扣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低保精准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强化核查。从2017年初,根据民政部和省市部署,启动农村低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民政局专门成立5个工作组,分赴全县14镇(街道、区)对120000多个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比对系统,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进行精准比对,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比对信息公示等程序,精准把握每一个低保对象的实际状况,形成一户一档、一人一档的数据材料。通过核查确认符合低保的对象,全部通过《建湖日报》、建湖发布、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长期公示。对经认定不符合享受低保的对象,则运用告知书的形式,向当事人说明被清退原因,努力让被清退对象口服心服。

建立规范。在低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制定的《低保工作规程》,用一年多时间对历年低保档案逐户逐档重新过堂,重点查看规定建立的信息数据是否齐全、是否精准,是否存在缺项、漏项和错项。凡档案不全或存疑的,一律按照规程重新建档。在低保办理程序上,县民政局将重点放在入户调查、群众座谈、信息比对、公示公开等环节是否步步走到,是否存在查而不实、访而不实、比而不实、透而不明上,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建立申请规范、调查规范、座谈规范、比对规范、公示规范、核查规范、档案规范等一揽子低保体系建设规范,每一规范都要求镇村经办人员熟记于心,施于操作之中,努力从规范上保证每一低保对象认定、收入核算、补差标准全面精准。

完善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困难群众因灾、因祸、因病遭遇不测,最先发现的是村居(社区)干部。县民政局要求各村居干部特别是民政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道、区)民政部门提出申报,并启动“救急难”程序在第一时间先行救助。今年以来,全县通过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共为100多急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保障。建立应保尽保动态调整机制。在脱贫攻坚期间,县民政局专门对2017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对象进行“回头看”,将符合新标准条件的500多户困难群众通过“五个一批”的办法重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对经确认符合退保条件的100多户低保对象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现行享受低保对象,县民政局要求镇(街道、区)民政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县社会托底救助中心按照低保对象总数的10%比例,每年进行一次县级随机抽查,重点抽查收入变化情况,并根据抽查情况,合理核定补差提标基数,保证每一困难群众享受到应有的保障待遇。县民政局还不定期地对各镇(街道、区)申报的兜底保障台账资料及申报程序规范进行督查,按照见档见人的要求,及时发现低保体系建设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将低保专项整治列入镇(街道、区)民生保障指标体系考核,凡整治行动不力、达不到预期效果的,不得参评年度农业农村奖,并对条线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杨守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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