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放社工获证人员一次性补贴

发布日期:2020-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鼓励广大社会工作者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统一考试,近日,我县正式启动社工获证人员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

此次发放社工获证人员一次性补贴的对象,为2008~2018年期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经县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人员。其补贴标准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的人员,一次性奖励800元;获得社会工作师(中级)的人员,一次性奖励1200元;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一次性奖励1500元。

为保证社工获证人员一次性补贴精准发放,申请补贴对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社工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注册信息截图,填写《建湖县社工人员一次性补贴申请表》,经所在镇(街道、区)民政部门初审、县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复核验证。凡复核验证后符合条件的,可领取一次性补贴,如发现骗取证书奖励的,除追回有关款项、不得再申领证书补助外,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这次社工获证人员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将于2020年元月20日结束。蔡大兰 杨守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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