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卫生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02 16:51:3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我县卫生监督所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贯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所对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的1家定点救治医院和4家设置预检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多次传染病防治及疫情上报相关的监督检查,对设置预检分诊点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其他各级医疗机构强调做好消毒、防护工作,强化发现报告能力,督促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治工作。1月24日以来,累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20户次,出动监督员200余人次,下达意见书100余份,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依程序严厉查处。

接下来,我所将继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做好疫情相关卫生监督工作,与全国人民一起勠力同心、共克时艰,打好这场防疫攻坚战!

(卫生监督员提示您,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减少或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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