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公告2021年第1号

(2021年11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建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7日至6月11日对建湖县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预算执行实现预期目标。2020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9.9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3.7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8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87亿元。“四本预算”收入方面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98.66%、100.10%、100.11%、100.48%;支出方面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00.37%、98.84%、136.36%、100.28%。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和财政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县财政职能科室代编预算278467.54万元,未能细化到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2.绩效管理不够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对象不完整,高新区、开发区、近湖街道未编制绩效目标。

(二)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非税收入征管不够严格。35个单位非税收入1864.62万元和县自规局征地预存户利息收入129.21万元,未能及时缴库。

2.结余资金未能有效盘活。5个非预算单位指标结余76.41万元、政府采购年终结转结余3250.64万元,未及时清理盘活。

(三)社会保险基金方面

医保基金监管职能未履行到位。2020年,医保基金支付医保范围外的中药饮片、限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等不合规费用130.82万元。抽查发现,2018至2020年医保资金支付了建阳眼科医院不合规费用7.04万元、中医院不合规费用96.32万元。

(四)园区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执行不严格。开发区、九龙口旅游度假区存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年初预算幅度较大。

2.政府采购不规范。开发区、高新区、九龙口旅游度假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县教育局部分物业服务费应招标未招标。

3.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30个单位2226.90万元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也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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