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强化法律监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县总工会以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为抓手,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工会法律维权服务的社会影响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良好氛围。开展工会“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治服务志愿行动,落实全总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公益法律服务和省总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利用全省“5月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 和“12.4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节点,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江苏省“一办法七条例”等涉及职工群众的劳动法律法规。通过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服务模式和宣传内容,吸引更多的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广大职工群众中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夯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基础。牢固树立 “一盘棋”思想和“大服务”理念,推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多方联动机制,运用多种形式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实效。着眼提高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队伍建设水平,切实提升监督人员需具备的法律知识,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网络,始终把组织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六委同建,协调各个乡镇、产业园区网格员、调解员加入工会法律监督队伍,逐步拓展工会法律监督工作广度和深度。召开工会志愿服务走基层工作研讨会,探寻富有工会特色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机制,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坚持守正创新,创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方式。坚持把有信访事项、发生过劳动争议、劳务派遣工较为集中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五一劳动奖状”等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作为必查对象,确保评比工作的客观公正。加强对企业工会组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等情况的监督,发挥劳动法律监督在推进工会重点工作落实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重点镇街、重点行业、新业态从业群体和特殊职工群体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及时报送重大劳动争议、职工群体性事件信息,做好监督预警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规范“两书”运用,督促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为切实体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的刚性原则,县总工会加大“两书”使用力度,有效地督促各类劳动人事争议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劳动报酬、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及时向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于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经发出《意见书》仍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或企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丁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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