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证”即将开启新篇章——新版出生医学证明4月1日启用
发布日期:2023-03-31 08:52:01 浏览次数: 字号:[ ]

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的“人生第一证”,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由合法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新生儿出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法定医学证明。
      为进一步完善防伪措施,保障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定期进行版本更换。2023年3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决定启用统一制发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并公布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样证式样。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自2023年4月1日起,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

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将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予以改变,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样证式样

1.《出生医学证明》仅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2.新生儿原则上只能登记一个姓名,对尚未取名的新生儿一律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请新生儿父母在住院期间(分娩后)积极准备好新生儿姓名。为便于后续相关业务(如新生儿户口登记、新生儿医保、预防接种证等)的办理,建议新生儿父母在出院之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3.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认真核查相关信息,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做变更,尤其是新生儿姓名。4.《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发放需妥善保管并永久保存,申报户口登记前不得私自拆切副页,切勿乱写、乱画、塑封。5.2021年起江苏省陆续启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脸识别功能和电子证照生成功能,即在签发时拍照进行“人”、“证”核验;在签发后两小时内由市级签发系统上传至省级管理平台,省管理平台在一小时内上传至省政务平台生成电子证照,家属即能查收自己的电子证照。6.如遇签发问题详情请咨询签发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湖县妇幼保健院(0515-69075883))。

信息来源: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