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严防、严控、严管”措施,强化养殖环节执法监管,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有力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监管,层层压实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区)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增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掌握全县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户)基本情况,加强水产品质量综合治理,明确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县农业农村局渔业科、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挥联动效应,加强对养殖企业(场、户)普法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号、2号》《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渔业行政执法与水产技术人员“面对面”现场讲解,向广大养殖企业(场、户)宣传水产养殖中停止使用的兽药、禁止使用药品及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提高规范用药水平,引导水产养殖户实施健康养殖。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余册。
强化监督,加大抽检力度。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水产品监督抽查和隐患排查,对全县水产养殖场所开展定期执法巡查,检查养殖记录,坚决制止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联合省、市、县相关部门,对养殖水产品实行事前(放苗前)、事中(养殖过程中)、事后(上市销售)环节执法监督检验和例行抽检,严防药物残留,禁止未过休药期和药物超标上市销售。据统计,今年已组织例行抽检5批次水产样品53个,执法监督抽检4批次15个,包括鲫鱼、鮰鱼、草鱼、螃蟹、小龙虾、罗氏虾、南美白对虾等养殖水产品,均未发现安全隐患。
深入检查,强化执法震慑。渔业执法人员深入养殖企业、养殖场、养殖户、养殖塘口,通过现场检查方式,查阅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以及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养殖记录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同时重点强化对养殖生产库房、养殖现场药瓶、包装袋(物)残留痕迹等进行全方位检查,依法打击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检查养殖企业(苗种场、户)357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1起,确保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徐加龙 邵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