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建水发〔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你局牵头抓好实施。
二、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和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确保依法依规。
三、希望你局会同有关镇(街道、区)加快项目实施,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尽快发挥工程效益,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建湖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