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605/2024-00308 组配分类 政府公文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4-04-02
文号 建政发〔2024〕4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建湖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湖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县各有关部门:

《建湖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建湖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此文主动公开)


建湖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正确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结合2024年全县重大项目计划、土地储备计划等,参考近几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2024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要素的需求,按照“城乡统筹、供需平衡、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线,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用地需求,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三、供应计划指标

建湖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为全县 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期为一年,即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为293.1公顷(4396.1亩),其中:

1.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15.3公顷(229.4亩),占计划总量的5.2%。用于保障城区2宗、九龙口2宗、上冈镇1宗商业招商用地。

2.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49.8公顷(746.7亩),占计划总量的17%。其中商品房用地46.3公顷(694.5亩),保障性住房用地3.5公顷(52.2亩)。

3.工矿用地。供应计划为154.2公顷(2312.7亩),占计划总量的52.6%。重点保障开发区、高新区和上冈产业园内新上工业项目。

4.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6.6公顷(98.9亩),占计划总量的2.2%。

5.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27.1公顷(406.7亩),占计划总量的9.3%。主要保障成片开发范围内的道路建设。

6.公用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20.2公顷(303.2亩),占计划总量的6.9%。主要用于各类供电、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供应计划为19.9公顷(298.6亩),占计划总量的6.8%。主要为道路边及项目配套建设的绿化工程。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规划引领,合理控制供应总量。积极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不符合规划的各类项目,不得组织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着力改善产业园区用地粗放的现状,乡镇园区以盘活存量为主,园区外原则上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兼顾城乡发展。按照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布置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等各类用地;统筹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释放老城空间,完善新区配套,实现新老城区互动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实现建设用地整体布局的逐步改善。

(三)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节约集约利用。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深入开展“闲置资源”清理工作,释放土地资源空间,增加有效供给;支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项目土地开发强度;坚持“亩均论英雄”的导向,供应计划向投入强度高、产出效率高的产业倾斜,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土地产出效率。

(四)保持供需平衡,维护市场健康发展。以市场需求确定土地供应,以土地供应引导合理需求,优化调整经营性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量,优先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重点发展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积极推进土地招商,实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各项政策。

(五)坚持有保有控,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切实保障已列入市、县政府明确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我县高端装备、新能源、电子信息三大主导产业用地;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合理安排乡村振兴各项建设用地需求;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项目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进度,及时更新完善供应计划,具体到地段、地块,确保土地供应安排合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大对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各镇(街道、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做好列入供应计划地块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

(二)依法实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本供地计划内所列项目应按时序、有步骤地科学合理供应。严格计划管理,一经县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地块信息以出让(划拨)公告为准。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调动社会各界监督供地的积极性,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三)强化监管。各镇(街道、区)作为供地责任主体,要对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年度供应计划,并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及时开展出让金缴纳、开竣工提醒,及时掌握供后土地开发使用情况,规范企业用地行为,保障项目用地按期开工建设。


附件:1.建湖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docx

          2.建湖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docx

          3.建湖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宗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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