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请求同意建湖县烈士陵园等10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并予公布的请示》(建退役军人发〔2024〕17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划定后的建湖县烈士陵园等10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并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公布。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陵园的保护管理,确保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不受侵犯,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建湖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索引号 | 014387605/2024-00619 | 组配分类 | 政府公文 |
发布机构 | 建湖县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4-08-01 |
文号 | 建政复〔2024〕27号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体裁分类 | 批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建湖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湖县烈士陵园等10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及公布的批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请求同意建湖县烈士陵园等10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并予公布的请示》(建退役军人发〔2024〕17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划定后的建湖县烈士陵园等10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并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公布。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陵园的保护管理,确保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不受侵犯,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建湖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