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际,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法治服务下沉基层一线,通过走访座谈、现场回访、集市普法等举措,以检察力量守护县域生态底色,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代表“面对面”,共商生态保护。依托“五级人大代表联络机制”,院领导带队走访辖区人大代表,详细通报生态检察工作履职成效,认真听取代表关于生态环境治理的意见建议,结合辖区实际共同研讨治理举措,凝聚生态保护共治合力。
修复“回头看”,守护水乡青绿。联合县公安局深入辖区生态修复点,实地查看修复地块植被恢复情况,主动向属地村镇工作人员、管护责任人询问日常巡查、农田管护等常态化机制运行实效,确保生态受损“伤疤”真正“愈合”。
检察“赶大集”,播撒法治种子。将普法阵地前移至乡村集市,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开展专项普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直观讲解非法排污、违规养殖等常见生态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让群众直观懂法、自觉守法。同时,现场倾听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诉求,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让生态法治理念真正走进基层、深入人心。罗莹 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