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以法治蓝盾绘就水乡发展绿色画卷

发布日期:2026-09-07 来源:建湖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县检察院紧扣服务保障“向海图强、向绿而兴、向新转型”专项行动,深耕“灵龙水乡 检农驿站”特色检察品牌,立足县域实际,统筹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协同治理、生态修复、基层普法全链条职能,用法治力量护航蓝天绿水净土。

代表联动田间普法,打通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县检察院创新构建“代表建议、检察接单”协同履职新格局,把人大代表联络机制融入生态检察工作,让法治宣传阵地扎根田间地头。联动全国人大代表鲁曼开展一线履职,检察官“田间日记”相关工作2次获《检察日报》点赞;邀请市人大代表、江苏正清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扬建召开生态保护专题座谈会,吸纳来自乡村生产一线的治理建议,推动代表意见转化为检察履职实效。依托五级人大代表联络体系,开展“法治进乡村 检察赶大集”系列普法活动。在第四个“8 · 15”全国生态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节点,联合人大代表走进集镇集市,围绕固废处置、河道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群众关切问题,为农户、经营户答疑释法,让生态保护理念浸润基层每一处。

严惩污染环境犯罪,筑牢“无废乡村”法治防线。坚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持“零容忍”,聚焦农村固废倾倒、河湖坑塘遭侵占填埋等突出问题,打好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组合拳”,破解农村生态治理痛点难点。重拳办理跨区域固废倾倒污染环境案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同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督促责任方落实生态损害赔偿1900万余元,让污染者“为破坏环境买单”。针对农村坑塘沟渠占堵、填埋等损害水利与耕地安全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聚焦非法倾倒处置固废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件、民事公益诉讼11件,向县生态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补齐监管短板,系统推进“生态无废乡村”建设。

多方联动修复基地,推动生态治理“标本兼治”。依托全省首批检察官教学实践基地——“渔樵耕读”综合性生态修复基地,深化跨部门协作,推动生态修复从“个案修复”迈向“长效常治”。联合法院、公安、生态环境等单位,在基地开展生态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实现办案、教育、修复一体推进。联合公安机关常态化巡查修复点位,实地核查植被复绿、水体治理成效,紧盯整改落实,杜绝“纸面修复”;用科技赋能法律监督,通过无人机巡航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取证,对农村河道、农田水利、坑塘湿地等偏远分散区域进行远程巡查,精准固定案件证据,提升生态检察办案质效。

县检察院将持续擦亮“灵龙水乡 检农驿站”检察品牌,紧扣“三向”专项行动要求,做实刑事惩戒、公益监督、多元修复、基层普法全链条履职,让“检察蓝”深度融入水乡生态治理全过程,为建湖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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